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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离婚纠纷、析产纠纷、房产纠纷、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辩护工作。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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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中的几个法律冷知识!

一、法律承认“假离婚”吗?

很多夫妻为了规避住房限购政策,或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律义务等不法利益而商定“假离婚”, 事实上,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一说,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协议载明的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约定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复婚,另一方无权强求, 所以出于任何目的的“假离婚”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林律师在这里告诫大家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而拿婚姻做赌注,那样在舍弃婚姻家庭的同时,也可能放弃了自身的权益保障。

 

二、日子过不下去了,怎么办理离婚

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双方能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果对上述问题协议不成的,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起诉离婚,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其次要准备好证据,证据包括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证据,有无子女的证据,争取抚养权的一方要提供对方收入的证据。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的,还要提供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最后,这些材料都准备好了以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就可以了。

 

三、夫妻一方离家出走不管孩子,构成遗弃罪吗?

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遗弃罪,因为夫妻一方离家出走,还有另一方照顾孩子,出走行为也只是家庭内部纠纷。但如果因为离家出走导致孩子无人看管致使孩子生活无着落,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或因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就构成了遗弃罪。

 

四、对老婆动粗,小心进局子!

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摩擦,但有再大的矛盾也不能动手,因为一旦动手,不仅可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同时也触犯了法律。我国《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暴属于违法行为,轻则治安处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还涉嫌故意伤害罪,会判刑坐牢。所以,夫妻之间以和为贵,有再大的摩擦,也要冷静地去处理好。

 

五、离婚时,先起诉的一方会吃亏?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先提出离婚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先提出离婚与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并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或者判决子女抚养归属时,从来不会考虑是谁先提起离婚诉讼的。

 

六、只要分居两年以上,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婚姻方面的规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是法院判决离婚以及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法律对分居是有要求的。首先存在分居持续满2年的事实。其次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不是因为一方因为工作调动,出差就学、子女上学等因为生活需要导致的分居。这种分居要求具有持续性,如果分居期间双方又居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的,那就不具备持续性。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作者:林长宇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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